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質行動方案(2022—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
提高人民生活品質行動方案(2022—2025年)
省發展改革委
為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據國務院關于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質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推進生活性服務業便利化、精細化、多樣化、個性化、品質化為主線,著力補齊基礎設施短板,著力增加有效服務供給,著力提升服務質量水平,使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
(二)基本原則。
——多元參與、協同發力。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合理優化資源配置,鼓勵吸引多元參與,增強供給體系與服務需求的適配性,形成政府、社會、個人協同發力的生活性服務業發展新格局。
——創新供給、共建共享。推動業態融合創新,豐富生活服務高品質多樣化供給,加強標準化品牌化建設,互聯互通數據信息,共享優質服務資源,為城鄉居民就近享有生活服務提供便利條件。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著眼經濟發展實際,聚焦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分類指導、綜合施策,因地制宜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的生活服務場景和示范項目,推進生活性服務業惠民政策在城鄉社區基層落實落地。
——補齊短板、提升品質。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緊盯生活服務短板弱項,以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為依據,科學合理布局服務設施,優化服務機構、網絡、節點、人員配置,提升服務效率和服務品質。
二、行動目標
以化解生活性服務業有效供給不足、便利共享不夠、質量標準不高、人才支撐不強、營商環境不優等問題,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個性化、高品質的養老、托育、健康、文旅、體育、家政等生活服務需求為目標,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生活品質。
到2025年,配套托育服務設施覆蓋所有新建住宅小區,符合條件的完整社區托育服務設施達標率在60%以上,社區托育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50%以上,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93%。每千人口擁有執業(助理)醫師3.2人、注冊護士4.5人、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8張。鄉鎮(街道)具備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50%,新建城區、居?。ㄐ。﹨^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配齊養老服務設施,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55%。農村和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分別達到80%和100%,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0%以上,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達到30平方米,居民活動區域面積占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總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60%以上。建成300個“城市書房”“文化驛站”等新型公共文化設施,每萬人擁有公共文化設施建筑面積達到992.7平方米。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5平方米,新建城區、居?。ㄐ。﹨^按室內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公共體育設施。
三、重點任務
(一)公益性基礎性服務供給提升行動。
1.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落實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開展基本公共服務達標行動,統籌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等因素,規劃建設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補齊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文體服務等領域短板弱項,促進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縮小區域間服務供給水平差距,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并軌、高效穩定供給。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兼顧財政承受能力,適時對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進行動態調整。(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文旅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退役軍人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殘聯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蘭州新區管委會具體落實。以下任務需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2.擴大普惠性生活服務供給。聚焦養老、托育、教育、醫療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領域,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鼓勵引導社會力量提供價格可承受、質量有保障的普惠性服務,實現大多數公民付費享有。盤活現有設施資源,低價或無償提供給普惠性服務供給主體,幫助降低服務成本、提升運營效率,擴大服務供給。在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規劃中統籌納入普惠性生活服務機構(網點)建設,引導專業化普惠托育、學前教育、普惠養老等服務機構進駐社區開展服務。加強省級統籌,推動市縣因地制宜制定社區普惠性生活服務機構(網點)認定支持具體辦法,實行統一標識、統一掛牌,開展社會信用承諾。(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